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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初剛學攝影時,師父就告訴我要多看別人的作品,建議我加入『攝影家手札』,看真正的行家所拍的照片。

我很聽話的加入了,有空就去看看別人的作品。

 

某天,突然收到手札寄來的私人訊息──手札廣告) 「文建會」180萬影像徵選...8/23第一階段徵選即將到了,手札是主辦單位,要邀請所有手札會員共同來投稿,不需要洗照片,只要線上投稿就可以了』。

當時剛好上完八堂課,也外拍了兩次,其中第二次是拍「四四南村」(詳如網誌『八堂攝影課之後--四四南村成果驗收』),剛好符合文建會所要徵稿的地點之一。

唉!!初生之犢不畏虎,既然不必洗照片,網路報名不必花錢,那試試又何妨?我就在截止日前完成投稿。

這件事,也像船過水無痕地過了就算了。

 

某次和師父外出拍照時,我向他提起:『參加比賽是一種滿足拍照樂趣外,不需要額外的成本負擔就可以做的事。』

但師父說:『參加比賽的都是拍得很棒的前輩高手,要得獎並不是件很容易的事!』

 

這些話我聽進去了,但是還是不減興緻,所以得知台北市政府舉辦『台北好好玩』照片徵選時,我又寄了兩張去參加,兩張都入選。

看到自己的照片得到認同的滿足,實在難以言喻雖然沒有獎金,可能會有的獎品就是一張照片換兩張花博門票,但我還是很開心的在等待十月底結果揭曉。

 

10/8上午,突然有電鈴聲通知領掛號,我以為又是抽中哪家試吃,但老公下樓領完掛號時卻不是一盒或一包,而是一封牛皮紙袋,署名是我的。

我毫無頭緒拆開一看,當下笑了出來,開心極了!!

我參加的「文建會」照片徵選,居然入選兩張照片,要求我要把所有權讓渡的同意書和領取獎金同意書寄來了。

 

我的媽呀!!這怎麼可能??當時的我連單眼相機的功能都還不熟悉ㄟ,這未免給我太大的鼓勵了吧?!

馬上打了電話跟師父報告,師父ㄚ,你的傻徒弟未免太傻人有傻福了吧?!

 

這件事也讓我對『練習曲』裡的:「有些事,現在不做,以後就不會做了!」有了更深一層的體悟。

去年剛騎單車時,我也是因為這句話開啟了自己不同的眼界(騎過三坑八里、石門水庫、碧潭等地)&腳力(最長時間一天當中有八小時都在單車上,休息的時間卻是很短暫,最長距離約100公里),這樣的壯舉,也許是今年的我不可能做到的(因為又老了一歲啦!)

 

而參加攝影比賽也是基於相同的心態,所以要告訴正在看網誌的你,想做什麼就去做吧!只要不要違背善良風俗&不危害別人和自己的安全&不犯法的情況下,千萬別為自己設限!!想做就去做吧!

然後,開心的看著不一樣的自己所踏出的第一步,不管它是好還是壞?成功或是失敗?因為你已經勇敢的挑戰和昨天不一樣的自己,這就是最大的成功了。

有些事,想做就去做吧!別考慮那麼多,別再畏畏縮縮,我幫你搖旗吶喊,為你打氣加油。

想做?就去做!!







 


Ps

哈哈,會不會好奇獎金是多少錢呢?

一張是1250元,所以兩張就是2500元,剛好夠買新鏡頭用的減光鏡,雖然金額不多,但我可是把它當成像得到25000元一樣的開心喔!


以下照片是10/12和師父&師公一起去林口拍的兒童照,這是我第一次拍小朋友,真的比我家的多多還難拍!

請好朋友們告訴我,你們最喜歡哪一張好嗎?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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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龜毛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7) 人氣()